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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09:01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江苏 
注意!
无锡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迎来新变化
补贴范围扩大啦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进一步推动简流程、扩范围,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提出五点增量措施,其中有两点涉及国三、国四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一起来看看吧
01变化一:扩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此前,只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现调整为:将报废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补贴范围,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保持一致,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02变化二:放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时段
此前,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调整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补贴时限回溯至2024年3月7日(含)。即: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等证明材料取得日期均提前至2024年3月7日(含)

03具体问题问答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具体实施期限?
答: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废车辆和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是否要一致?
答: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又更新购置车辆的,报废车辆和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必须一致才能申请补贴,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1.只报废不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或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又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报废后又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给予补贴,此类车主享有双重补贴,即补贴金额=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按每辆3.5万元给予补贴。

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标准有哪些?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报废车辆平均每辆补贴2万,新购车辆平均每辆补贴5万,为推广新能源车辆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对新购中重型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达到平均每辆8万。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注:中型、重型货车分类标准按照《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 802)执行。
2.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五、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补贴的流程是什么?
答:1. 货车所有人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在地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请;
2.市交通运输部门汇总全市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公安、生态环境、商务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
3.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和资金分配建议按程序发放补贴。

六、 货车报废原则上要求“一车一档”,但有些企业申请报废车辆不止一辆,是否可以在一张申请表上填写企业所有车辆?
答:同一企业报废车辆较多,可以在一张申请表上填写所有车辆信息。

七、报废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车辆能否申请补贴?
答:不能。但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三及以下或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

八、危险货物运输的老旧营运车辆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可以。根据强制报废年限来计算提前报废时间。

九、申请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补贴应按照申请类型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6.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机动车行驶证》;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车辆所有人到哪里提交申请资料?
答:为方便广大车主就近提交申请材料,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设置了8个咨询受理窗口,具体如下:
江阴市: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服务窗口(江阴市梅园大街233号)
宜兴市: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科(宜城街道宝鸡路2号)
梁溪区:梁溪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科(梁溪区清扬路278号1013室)
锡山区:锡山区交通执法大队直属中队(锡山区华夏南路一号807室)
惠山区:惠山区交通运输局运输港航科(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西新路100号410室)
滨湖区:滨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输管理科(滨湖区鸿桥路879号5楼)
新吴区: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辅楼6楼货运科)
经开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经开区震泽路88号1楼服务大厅)




本帖最后由 江苏卡友atohzc 于 2024-12-11 09: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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