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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5 18: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专属论坛:江淮格尔发  亮剑  山东 
举报:济宁市嘉祥县交警违规查车拦车导致货物损坏
2016-06-05 巨野亮剑
2016年6月3日晚十一时许,一菏泽牌照的车辆被济宁市嘉祥县交警违规查车并且不顾相关规定强行拦截车辆,导致该车货物《玻璃》损坏,损失大约二万余元。
  据货车驾驶员介绍,当时济宁市嘉祥县交警未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条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只是在驾驶员快接近交警查车点时用手电示意驾驶员停车,因为靠近高速公路上道口,情况复杂,驾驶员没有及时停车,嘉祥县交警直接驾驶警车在货车前方逼停货车,导致货车驾驶员紧急刹车,致使货物损坏,而车牌号为鲁H9158的警车见状急速驶离现场,而因为货车玻璃损坏,不敢轻易移动,至今仍停在事发现场。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事发后货车驾驶员向当地110报警,向接警人员清清楚楚的说明了“交警查车、交警追车、追车致被追车辆货物损坏”等情节,比较直观地说明了当时的事实情况,但是事发地辖区嘉祥县万张派出所却拒绝出警,当事人拨打2次110也没能等来公安民警。同时,事故中交警不积极帮助受损车辆,预防发生二次事故,而是急速驶离,逃避责任,其性质之恶劣;如若发生次生事故,后果不可谓不严重。如此“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群众报警证言又比较直观的违法违纪行为,理应是无法遮掩,不敢推卸的,是很容易查清且必须立即查清,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但是,该地交警部门与公安部门却采取“拖延”手段,包庇违法,据不认账,至今声称没有查明事实真相。一方面,他们对违法违纪人员不采取任何措施,作息事宁人工作。另一方面,因为事发地位于高速公路上道口,监控录像能直接说明问题,但是交警部门不积极协调查处证据,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是否违反规定进行查处,反而要求车主自己去取证,调取监控录像,故意把直观明了的事件复杂化、困难化,实施拖延。
  当晚高速路口的监控以及报警记录、录音,是该案最直接证据、最重要的证据,但交警部门拒不提取。而当车主求助公安部门时,公安部门却以不属于职责范围拒绝出警,交警部门及公安部门以上做法,包庇纵容的意图可见一斑。

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协调,对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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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6-6-5 18: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一板砖砸交警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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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6-6-5 19: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建议拨打济南小溪办事栏目组,应该可以通过媒体给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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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发表于 2016-6-5 19: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直接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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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发表于 2016-6-5 19: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直接上访国家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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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发表于 2016-6-5 19: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官逼民反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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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发表于 2016-6-5 19: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这个情况打电话给电视台或者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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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发表于 2016-6-5 19:34 | 只看该作者
顶,顶到纪委,给百姓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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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发表于 2016-6-5 19: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g日的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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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发表于 2016-6-5 20:07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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