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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130#
发表于 2011-3-5 20: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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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131#
发表于 2011-3-5 20: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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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132#
发表于 2011-3-5 21:03 | 只看该作者
我c了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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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133#
发表于 2011-3-5 21:09 | 只看该作者
就这么弄这样整 不要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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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134#
发表于 2011-3-5 21: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交警是不是有病啊,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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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135#
发表于 2011-3-5 21:13 | 只看该作者
太长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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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136#
发表于 2011-3-5 2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披星狂奔于2011-3-5 11:30发表在61楼】
是俺河南老乡啊!牛!
听说你们河南的JJ很厉害,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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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137#
发表于 2011-3-5 21:16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该死了
正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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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138#
发表于 2011-3-5 21:23 | 只看该作者
先不说我们农民司机的违章行为,就这个交警追车,已经违反啦,《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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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139#
发表于 2011-3-5 21:30 | 只看该作者
警察这是自不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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