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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240#
发表于 2014-9-17 15:55 | 只看该作者
遇事莫要慌 2014-8-30 00:05发表在 顶楼

有图有真相

这是卸粮食吧,我的车也这样卸过。后轮自动给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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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241#
发表于 2014-9-19 02:26 | 只看该作者
遇事莫要慌 2014-8-30 09:21发表在 56
我达县的,,105很多车拉硫磺
是啊!我以前也在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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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242#
发表于 2014-9-19 10:38 | 只看该作者
遇事莫要慌 2014-8-30 00:05发表在 顶楼

有图有真相

很多这样卸货的上面有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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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243#
发表于 2014-9-19 21:23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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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244#
发表于 2014-9-21 22:41 | 只看该作者
行,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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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245#
发表于 2014-9-22 07:57 | 只看该作者
会不会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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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246#
发表于 2014-10-6 02:19 | 只看该作者
遇事莫要慌 2014-8-30 00:05发表在 顶楼

有图有真相

果然牛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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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247#
发表于 2014-10-13 18:48 | 只看该作者
略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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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248#
发表于 2014-10-20 20:09 | 只看该作者
遇事莫要慌 2014-8-30 00:05发表在 顶楼

有图有真相

我么这边饲料厂也这样卸货,那些拉玉米呢平板车就这样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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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249#
发表于 2014-10-24 16:59 | 只看该作者
目前,全国有三千万货运汽车司机,他们不仅仅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他们常年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明没夜、无依无靠地行驶在人地两生的各条公路上。与坐地谋生的职业相比,有人形容他们是现代“脚夫”。如此的谋生环境,自然成为被恶匪碰瓷敲诈、殴打谩骂,盗抢货物的主要对象。一旦遭遇劫难往往倾家荡产甚至性命难保。

货车司机真是“头脑简单,丝质发达”吗?真要成为没有人格、没尊严社会底层群体吗?严峻的实施令人震惊。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他们大多数人难得上网、难得看报纸看电视,周而复始地过着开车、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的生活。有老不能孝,有房没时间住,有孩不能教,有老婆不能陪。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来自冠冕堂皇的侵害:开着合法的车,拿着合法的证,在家在籍都合法,出门在外成“违法”。货运汽车司机的手法空间被各地路卡路霸们压缩的越来越窄,迫使他们过着像“做贼”一般的营生.....

最让货车司机难以承受的是:路卡路霸们以罚代管的行径十九年没有收敛。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治理公路“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断。单是至今,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放手,无一退出。大货车运输和大货车司机已经成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罚款资源,成为我国 独特“罚款经济”的主脉。

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没有话语权——近三千万货车司机之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没有政协委员,反映问题的渠道闭塞!法律范围被规章冲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办理了行驶证,就能上路,交通却又规定: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办理道路运输证,否则上路就要承受10万元罚款!双证束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取得了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车。而交通部门另立规定,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持驾驶证复印件去他们那办理“从业资格证”,为此要额外收费数百元。而且还效仿驾驶证的管理办法,定期审验收费。
同样内容的车辆检验,两个部门重复进行、重复收费——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收费数百元;交通部门仍然是用同样的设备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他们强制做的季度检验和年度检测收费最高至数千元。同样的行为五个部门都伸手罚款——例如“超载”行为,交警叫“超载”,按行驶证的核定,最高罚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按照车轴的核定,最高罚款30000元;城管叫“超重行驶公路”,最高罚款2000元;运管叫“超越许可”按照营运证最高罚款100000元;收费站叫“超限行驶公路”按照车型收费最高达到费额的16倍!
把这篇文章分享一下,让更多的朋友们了解这些生活不容易的司机兄弟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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