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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1433#
发表于 2013-5-25 04: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1 01:23发表在1024楼




是啊。本计划在订货,说没有现货,计划暂缓。


订车的话 需要60天么? (一个月生产一个月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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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1434#
发表于 2013-5-25 04: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1 21:27发表在1073楼




买到沃尔沃后,你的货源就可以挑着干了,
三万公里普通机油保养一次或6万公里合成机油保养一次,自己选择。很多货主会自动找上门来。


此言有针对性吧对于一个跑配货的车主或者连长途标载都没干过的自卸车主(我) 第一句话需要反过来 先挑货源再买车 而对于万总这种地位的任务 以及公司知名度 才可以有货主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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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1435#
发表于 2013-5-25 04: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Wang 于 2013-5-25 05:30 编辑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4 23:31发表在1118楼




以目前这种状态,一年零一个月。


计划没有变化快 一年少一个月也不一定啊
小弟有一想法不知可不可行 假设我买沃尔沃一年半收回成本 车头加挂首付20%由高利率的风险投资付清 剩余的80%购车贷款选择2年期月供还清 这样下来 理想情况下 我可以一分钱不花的2年运营 得到一辆或几辆还处于青壮年期的沃尔沃卡车 这2年 我不求挣钱 只求不赔 目的是赚经验升级 提高公司及个人知名度 学会进入这个行业 就算一切赔光光 刨除月供攒下的一点点运费+车子抵给银行 安然脱身也不难吧

有人说 年轻人多闯荡一些没坏处 也有人说 稳中求快 欲速则不达 更有人说 没学会走路如何去跑
套用电影《寒战》中一句话 如果想的时候不大胆一点 还什么时候大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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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1436#
发表于 2013-5-25 05: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5 18:40发表在1143楼




最快跑到130迈,爬坡取决于后桥速比。


话说万总 您那台660后桥速比3.78的吧 请问超速档速比多少?您的610超速档速比应该是0.78 配上2.79 1100转105差不多 我想660只会快不会慢
还有 660变速箱直接档是第几档? 照小弟推断 3.78要想跑出1000转出头破百的情况 11档直接档12档超速 几乎不可能了 因为11换12档位差距太大 之前我看卡车之家某篇文章 奔驰大件车16速变速箱超速档速比0.69 猜测那台变速箱14档直接档 15 16 两个超速档 至于15档是不是传统16OD的0.84 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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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 1437#
发表于 2013-5-25 05: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5 21:57发表在1151楼




你每次比别人多装7吨货--轻量化优势

进口车每公里比国产车省油0.65元-0.85元。

速度比国产车早到24-30小时。

一年下来就很可观了,和国产车相比纯利润啊。



一公里省5毛钱 N多年下来 可就一台国产车的钱 还有重要的一点 国产车没日没夜的一年跑二三十万公里 发动机是看不到第三年春暖花开的 如果真要那样做 看的就是车主选择换新车一次花钱还是来回修车缓慢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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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 1438#
发表于 2013-5-25 05: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5-8 21:27发表在1188楼




单机减速俗称带半轴的,不可以超载。车辆滑行好省油,完全可以胜任车货总重70吨。
轮边减速齿轮咬合。可以拉重载,车辆滑行不好,比单机减速费油。车货总重120吨。


沃尔沃FH16系列4*2牵引 700 750都是后轮减桥(车货总重7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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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 1439#
发表于 2013-5-25 0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路神于2013-5-23 14:05发表在1394楼




请教下老大 解放390J6  和解放350J6 主要跑吉林——云贵川 载重基本是49-55吨 什么配置比较合理呢  


420+4.11+12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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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 1440#
发表于 2013-5-25 09: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心中有路是老万于2013-4-24 19:21发表在107楼

现在发布三位主人公的照片



这不是刘一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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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1441#
发表于 2013-5-25 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Z.Wang于2013-5-25 03:40发表在1430楼



480的是时间机器?



那款是限量版的   整个中国就一辆。      问过万总了  480也有6X2的  配2.79的桥   准备买国四/欧四480马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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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1442#
发表于 2013-5-25 1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菲尔普斯于2013-4-26 22:28发表在698楼




159是他们收费站的车型代码好像,六轴车是159按49吨记重,单胎挂车容易过成156,156按37吨记重,157按42吨记重,具体什么咱也不懂,我的是单胎挂车,每次过收费站我都主动说明159,收费人员听到这个都会通过他们的电脑系统把记重吨位跳上去



来自基层公路运输企业的声音
  —有法不依,随意执法,企业、驾驶员苦不堪言
  尊敬的全国人大提案组:
  我们是XX省部分公路交通物流运输企业,承担着XX与全国各省市公路物流运输的大部分运输任务。在多年的实践中,遇到许多让企业和驾驶员无法接受和理解的问题。乘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机,特向尊敬的全国人大提案组反映一些来自最基层的意见,希望引起有关国家部门对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给予高度重视。
  在公路交通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有法不依,为地方和部门谋私利。
  随意执法,管理混乱。
  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关于有法不依的情况最突出的是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89-2004中4.2.1表2中已有规定“安装名义断面宽度超过400(公制)或13.00(英制)轮胎的车轴…最大限值为10000KG”。 2009年9月27日交通部再次下发了5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执行统一的超限认定标准”规定:对符合GB1589,安装名义断面宽度超过400(公制)或13.00(英制)轮胎的车辆,毎侧为单轮胎的单轴最大限值按10000千克计算;毎侧为单轮胎且并装轴的,暂以公告核定的总质量为最大限值….云南省有一大批集装箱半挂车正是文件中所述的这种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为425单轮胎的车辆(车管部门按公告核定的载值量为30.48吨)。
  按照交通部交公路发【2009】527号文件第四条之规定,这些车辆的车货总重应认定为每轴10吨,整车50吨,或“暂以公告核定的总质量为最大限值”即半挂车载质量30.48吨再加上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整备质量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但许多省市(如湖南,山西,河北,天津,贵州)却只给车货总限重29吨。这样,一辆车每跑一转北方省市要多交4000-6000元过路费,这是
我们遭受的不公待遇,早在2009年上半年就已多次派人向交通部反映过,之后出台了带有明显细化、纠正性质的527号文件。文件下发后,又曾通过电子邮件和派出专人向相关省市省长,交通厅长进行了反映和投诉。最后通过新华社记者向交通部公路司发了内参清样,在公路司领导的过问下,也仅有湖北,河南,江西等省得以纠正。前述其他省市仍找借口不纠正错误或不理采我们的投诉,继续按车货总限重29吨的标准多收过路费。我们是企业,对国家对社会做贡献是理所应当的。但这种贡献必须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更担心的是: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得到尽快改变,有朝一日激起众怒,或酿成血案,或阻断南北交通大动脉,这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恐怕不是一个省长或厅长能够承担得了的。
  关于随意执法,管理混乱的问题。这是驾驶员反映最多、最普遍的问题。如山西省规定不准5轴车上高速公路。我们的车是正当、合法经营的5轴车辆,车货总重一般在45吨以内,对高速公路不会造成任何损害,却被拦在高速公路之外。驾驶员被逼无奈,只好向当地的“h牛”塞数百元“黑钱”,由他们带上高速公路。在山西,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部分路政的执法车辆甚至长时间,远距离追赶他们认为可以罚款的车辆。一旦被追上,总要找一点“毛病”让驾驶员“出血”。驾驶员为了省时间和省事,有时就按对方车辆上的人数,每人塞100-200元“黑钱”,以求平安无事。再有,我们地处云贵高原,坡长路险,为了保障有充足的刹车用水,确保行车安全,对原车水箱作适当加大,并不妨碍车辆外观,也无安全隐患。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的路政执法人员称此为“改型”,动辄开口罚款数千元甚至数万元。还有少数执法人员,要罚款收据的多罚,不要的少罚。 强加给企业的无法承受之重。

关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问题。就我们遇到的问题而言,一种是各部门的规定互相冲突,互不买账。如我们的半挂车发改委公告核准的车长16.46米,加上牵引车的长度计算,肯定违反一辆车不得超过18.1米的相关规定:发改委、公安部门核准我们半挂车的载重量是30.48吨,部分省市交通厅只给车货总重29吨。我们仅车辆自重就有约20吨,这叫我们如何生存!是发改委的公告错了?还是公安交警部门按国家公告核发的行驶证错了?我们有理无处讲。一种是相关规定不配套。如在管理上对牵引车和半挂车是按两辆车管理,在路上,执法人员按一辆车认定总长度,罚我们超长。另一种是随意套用适合自己胃口的规定。如前所述,我们的集装箱半挂车按GB1589和交通部527号文件规定,最大限值应认定为50吨或“暂以公告核定的总质量”加上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整备质量为最大限值,而部分省市交通部门却套用有关单轮胎的治超规定,只认定车货总限重29吨,以收取翻倍的过路费。
  我们是***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令更容易统一,良好的执法环境更容易营造。以上种种弊端与国家大力发展经济,振兴物流业的部署格格不入,必须加强整治力度直至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对那些过时的、相互矛盾的、不配套、不与时俱进的文件规定,给予彻底清理:对那些知法犯法,隐藏在执法人员中的害群之马给予坚决的打击和清理。
  相信我们国家的未来会更好!我们的企业会更好!全体人民会更好!
  
  2010年2月26日
  反映情况的企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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