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方面,《方案》明确: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00座。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车辆,各市参照省级机关配备要求配备新能源汽车。
原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22〕21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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