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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4 09:14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政策法规  山东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
一、货物运输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不予重新配发。
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三、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物运输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本次草案拟定的法规,涵盖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各个层面,特别是驾驶员如果一年三次以上超限,将被禁止再跑运输车,处罚力度不小。相信等文件正式实施后,当地超载的情况或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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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22-8-4 17: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说说而已,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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